明星VS网红,为什么说明星会被网红取代 ?
眼下的一个事实是明星都在争当网红,而不是网红在争当明星,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网红的突然爆红和背后的隐形产业链在极短的时间爆发出来,而不是传统明星所谓的历三年五载大部分依然停留在所谓二三线,只有极少数的大牌永远在以观众的眼球为镜子,自我表演。
网红的注意力和关注度甚至强于明星,本质区别就在于网红是互联网+下的明星,明星是传统媒介所塑造的传统明星。
互联网+使得所有人、所有产业都将经历一场融合和升级的蜕变,传统明星也不例外,他将迎来的依然是网红和互联网模式所带来的挑战和机遇,跨界互联网成为必然,投资互联网成为最快的升级手段,趁着网红这把大火还未彻底蔓延。
互联网模式下,传统明星的沃土已被互联网取代
传统媒体是成就传统明星的肥壤沃土,一度传统媒体和明星的命运紧紧地连接在一起,明星依靠媒体获得曝光,媒体也依靠明星获得流量,共生共死。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不断蚕食,传统媒体分离式,离层式的拼接已经渐趋消亡,互联网的出现将所有用户连接在一起,并且实现了人与信息,甚至万物的相连。
互联网转移了原本传统明星所依赖的舞台阵地,改变了明星依靠传统媒体所实现的连接关系,在互联网所构建的新媒体环境下,做为一个并真正融入互联网,对互联网模式水土不服的传统明星被互联网天生的网红明星所碾压,甚至都学期了网红的模样,过起了网红的生活模式。
传统明星所诞生的传统媒体几乎被网红所诞生的互联网新媒体的土壤几乎所取代。
明星是实体产业,传统媒体所塑造的明星,有着传统经济的根本性质。
网红自始至终诞生在互联网所塑造的无限虚拟空间中,天生具备和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成长和自我造星,善于用互联网人的眼光洞察互联网环境下的新商业模式和新经济,而传统明星却在受到互联网经济冲击后,遭遇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转型,这便是传统明星自我求生的开始。
传统明星生存的沃土在互联网革命下变得空旷而寂寥,孕育真正明星的互联网沃土正在新的商业文明模式下悄然重构。
互联网地平线上,明星的变现效应将成为过去式
互联网的出现将所有土豪和屌丝,所有明星和平民,所有商业模式和商业经济拉到了同一条水平线上,互联网拉低了普通人自我塑造和进行商业活动的门槛。
无须投入多少成本即可高忱无忧,与此同时明星的注意力和商业影响力也大幅削弱,加之商业模式的更新换代,创新细分产业领域的无限可挖掘,用户对明星的期望越来越严苛,明星的影响力乃至变现效应在互联网所带来的红利下早已成为过去式。
随之而来的网红和网红经济的大行其道,诞生于互联网环境下的网红依靠对新商业的洞见和对互联网模式的驾轻就熟聚拢了大批大批以之为信仰的用户,商业变现水到渠成。
在网红以接近明星的艺术表演模式下,强于明星数十倍的互联网技术和工具的助推下,强于明星对自身定向用户的把控下,将互联网下的新的人格商业模式发挥到了极致,苦于依靠传统离散式媒体形态作为连接路径和传统商业形态的明星显然遭遇滑铁卢,除了拥有传统时代所积累的光环和财富,几乎必须和所有互联网人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从头再来。
同一条地平线上,明星或许要以企业家或者投资人的身份重新出道。
人格商业模式下,传统明星的无力狂欢远不如网红更接地气
传统商业时代,明星凭借自身艺术才华,依靠传统媒体助力,赢得光环无数,代言商演接踵而至。
但明星却是一个大众化的全民品牌代言人,人人皆可消费,品牌皆可牵强连接,从品牌定向和商业逻辑层面来讲,这显然是不合常理的。
为什么而今企业乐于选择品牌创始人或者定向性的网红来代言,原因就在于明星品牌的大众化,遍地撒网,声势浩大却收效甚微,受众广泛而没有精准性,其营销模式多半具有盲目性,无法实现定向的传播,更别提转化率了。
网红则不一样,同互联网相濡以沫,成长之初便依靠粉丝生存,和粉丝的关系是鱼和水的关系,在互联网土生土长的网红更擅长挥舞互联网这把利剑,专注于网红式的人格化商业模式的打造,懂得自身粉丝的内心需求,深喑粉丝的心理,更善于洞见粉丝的内心世界,以人格魅力主导人格商业模式,实现个人品牌的定向价值观渗透和定向营销。
如此,从人格魅力到粉丝互动,表演吸引,到交易变现,网红人格商业模式一条龙成型。
而明星商业模式因为其极度分散性和盲目性表面看来仅仅属于一种大众娱乐式的狂欢,而这种狂欢在互联网+出现和网红模式爆红后,越来越让人乏味,越来越变得虚弱和无力,网红模式无疑将人格魅力和互联网实现无缝契合,将网红自身定向用户聚合为一体,实现人格到商业的定向转化,相比于明星模式更接地气。
用户为王的时代,明星模式早已被网红模式碾碎
互联网从IT时代进入DT时代,DT时代必然是用户为王,体验至上,一切以用户为核心,洞察用户的消费行为,甚至个人生活习惯,了解用户的心理,满足用户的体验,满足用户的一切消费诉求是DT时代乃至未来商业经济的核心主导,在这一点上,网红天生就具备吸引定向粉丝,经营粉丝,放下身段和粉丝敞开心怀互动和沟通的优势,深喑用户需求,跟踪用户心理所想,想用户之所想,予用户之所需,
用户为王似乎就为网红量身定制,网红模式以互联网为沃土,从细分领域突破,聚焦特定的小众群体,垂直深耕,独树一帜。
用户为王的时代,明星模式的大众式狂欢将遭遇有史以来最大的挑战,行走在互联网边缘,不会把足够的精力和时间用在粉丝的身上,和粉丝之间的社交互动也仅仅是自我生活的消遣,和网红的价值输出相差甚远,更不懂得运营和经营粉丝,更别提用户的消费行为和生活习惯了。
商业模式上,网红定向的内容输出和粉丝的定向消费,互利共生,无论是电商网红,还是广告网红,与粉丝都自成体系,而明星的商业盈利主要以商演,代言为主,其商业模式与粉丝的日常生活,工作所需并无多大联系,在消费频度上,网红远远大于明星,熟练掌控未来商业趋势和流行,成为新商业经济下的风向标。
种种碎片化和细分化的移动互联网新商业经济下,网红将以全新的面貌重新树立新商业领域的意见领袖,传统模式下的明星将迎来历史性地跨界求生和更迭,某种意义上,明星的求变恰恰验证了网红的必然和盛行。